东城区块链案件进展 北京区块链项目

超果 专栏 2023-02-26 47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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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风波》(魏审磨)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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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区块风波

豆瓣评分:7.4

作者:魏审磨

出版社: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 2018-6

页数: 304

内容简介:

侦探田抽收到一个来自陌生女子东城区块链案件进展的求助东城区块链案件进展,在探访这位女子的时候,却发现她被绑架。

本以为这只是一起单纯的绑架案件,却发现这是一个利用区块链技术的犯罪交易。这暗不见天日的区块链里充满了闻所未闻的案件… …

推理!复仇!罪恶!

窥探这个世界最隐秘的黑暗角落,凝视网络时代深不可测的犯罪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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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国内区块链犯罪小说,网络交易犯罪实录!!!窥探这个世界隐秘的黑暗角落,凝视网络时代深不可测的犯罪深渊。

☆看似平静的生活中充斥着许多不见光日的犯罪,而这些犯罪因为网络的存在,更显得暗流涌动。

☆看似平凡的人的背后,却背负着说不出口的罪恶和悲伤,善良与邪恶,真实与谎言,到底哪个才是真的我?

☆夜来临的时候,谁也留不住那个角落里的白天。要知道。深渊是每个人的深渊。

☆全书封面印金,突出主题,更显视觉冲击!

作者简介:

魏审磨:篆刻手艺人,沉迷于传统文化,1988年生于北京市宣武区,深受北京南城文化熏陶

现就职于国内某知名证券公司信息技术部,业内资深IT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文章在“有读故事”APP总阅读量超过100000+

在“有读故事”APP•文艺新生 第二季比赛中,其短篇小说《蓟门烟树》《金台夕照》脱颖而出,分别获主编特别奖与最佳新人奖,是整届比赛中唯一获得双奖的作者。

已出版长篇小说《肇事者》

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区块链存证系统“IP360”实现无缝对接

近日,IP360 平台证据已与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完成对接,提交的证据可通过IP360 平台提供证据后提交北京互联网法院平台。

自9月25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就京东公司侵害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做出判决。本次判决中,法院对真相科技提供的IP360取证数据证据予以采纳,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并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审查判断方法。

此次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首次依据区块链存证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的判决,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也为和北京互联网法院完成对接打下了好的基础。

但在全国范围内,这并不是唯一的一件“区块链+存证”被法院认可的案件。

随后,在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随着杭州、北京、广州等地互联网法院的相继设立,区块链存证系统无疑是互联网法院构建过程中的最大亮点。在传统电子数据本身容易被篡改的情况下,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存储技术”具有不可逆、不可篡改等特性,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将业务规则抽象为数字化合约,嵌入blockchain执行,并可以被校验,保证了每一步都严格按照事先设定的流程进行,进而确保了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在中文在线胜诉京东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中,便是通过区块链存证系统“IP360”进行的在线取证。据了解,该系统是基于真相科技旗下司法联盟链legalXchain自主研发的存证确权平台。携手公安部、司法鉴定、公证处等机构,线上即可完成对电子证据的审查与认定,极大提高诉讼效率。

相比传统诉讼方式,“区块链存证”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在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升级下,以后的诉讼解决只会更加公正,高效。

警方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赌场案,多少嫌疑人落网?

4月15日,“盐城建湖公安微警务”微信公号通报,近期建湖警方成功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赌场东城区块链案件进展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涉案虚拟币130余万个,价值人民币2600余万元。

据悉,该涉案赌博平台曾积累大批参赌人员,日均投注金额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最高峰时日活跃参赌人员达1万余人。此外,深圳和厦门有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提供推广引流和资金结算服务,并从中抽成累计折合人民币540余万元。

扩展资料

近年来,关于“区块链”东城区块链案件进展的诈骗案件屡见网端东城区块链案件进展

公安部网安局一周前也曾通报,2021年1月,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发行虚假数字货币实施诈骗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涉案电脑3台、手机11部,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因为此类诈骗打的都是“区块链”的旗号,所以包装十分高大上。比如宜宾案中,犯罪团伙在酒店等地发广告,打出东城区块链案件进展了“扶贫济困”“一带一路”的概念,通过虚假宣传哄骗投资者相信,这个项目是有国家政策背书的,诱导不明就里的投资者一头栽进陷阱。犯罪团伙甚至在成都市某区租用东城区块链案件进展了整整一层来做办公室,可谓是大手笔了。

大搞门面看似无上限,该犯罪团伙的运营手法却是毫无下限。他们通过线上APP交易+线下代理两种模式推广,其所发行的“虚假数字货币”的交易价格和涨跌起伏,完全由组织者自己设定修改,根本没有落地的项目支撑。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挖矿”合同无效

2019年,某公司与某区块链公司签订系列合同,约定某公司委托某区块链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某公司向某区块链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某公司向某区块链公司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某区块链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某区块链公司向某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区块链公司交付比特币,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挖矿”协议因损害 社会 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判决驳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三中院认为:比特币及相关经济活动新型、复杂,我国监管机构对比特币生产、交易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建立在对其客观认识的基础上,并不断完善。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建立在当下对挖矿活动的客观认识的基础上。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以电力资源、碳排放量为代价的“挖矿”行为,与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与公共利益相悖。相关部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认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有利于保障我国发展利益和金融安全。从“挖矿”行为的高能耗以及比特币交易活动对国家金融秩序和 社会 秩序的影响来看,涉案合同应为无效。双方作为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既应遵守市场经济规则,亦应承担起相应的 社会 责任,推动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通讯员 史晓霞 黎铧

编辑/朱葳

现金堆成小山!警方破获120亿虚拟货币洗钱案,案件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涉案金额巨大、参与成员众多、利用区链链兑换虚拟币等都是值得关注的细节。

警方破获了120亿虚拟币的洗钱案,在破案现场现金堆积成山,在这个案件中有诸多细节值得人们关注,最重要的就是涉案金额巨大和参与成员众多。警方发现这个案件得益于现在高科技的技术,因为他们与当地银行的联网系统发出预警,有嫌疑人在当地银行的资金流水出现异常,月流水交易量超过了1,000万,警方沿着这个信息进行深入调查,才发现了这个涉案金额高达120亿的洗钱案件。

通过公安厅经侦总队的前期研判,发现这个洗钱案件是一个重大的团伙作案,以史某为首的团伙成员,涉及到了国内多个省市和地区,而且参与人员众多。他们的犯罪手段非常高级,利用区块链兑换虚拟货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帮助上游的犯罪集团进行涉案资金的清洗,他们的这种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当地警方成立专门的专案组,对线索进行立案侦查。

为了破获这个案件,当地调动警力230多人奔赴国内十几个省市,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警方的专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把潜逃到泰国的主犯和网站运维人员劝返回国并执行逮捕而转走了其他成员,则驱车3700多公里赶赴云南,与当地警方协同作案,在云南当地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长达几个月的努力,才捣毁了这个洗钱的犯罪团伙,抓获了主要犯罪嫌疑人至此,这个特大利用网络区块链兑换数字虚拟货币的洗钱团伙,全部落网到尾洗钱跑分的窝点十几个,共收缴违法所得1.3亿。这个巨大的洗钱案件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一定不要去帮人跑分,更不要相信区块链兑换虚拟货币,这些都是犯罪团伙设下的陷阱,一旦进入就会让自己上当受骗或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二审维持原判

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北京三中院认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以电力资源、碳排放量为代价的“挖矿”行为,与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与公共利益相悖,认定“挖矿”合同无效。

2019年,某公司与某区块链公司签订系列合同,约定某公司委托某区块链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某公司向某区块链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某公司向某区块链公司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某区块链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某区块链公司向某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区块链公司交付比特币,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挖矿”协议因损害 社会 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判决驳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三中院认为:比特币及相关经济活动新型、复杂,我国监管机构对比特币生产、交易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建立在对其客观认识的基础上,并不断完善。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建立在当下对挖矿活动的客观认识的基础上。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以电力资源、碳排放量为代价的“挖矿”行为,与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与公共利益相悖。相关部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认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有利于保障我国发展利益和金融安全。从“挖矿”行为的高能耗以及比特币交易活动对国家金融秩序和 社会 秩序的影响来看,涉案合同应为无效。双方作为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既应遵守市场经济规则,亦应承担起相应的 社会 责任,推动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编辑 孙琳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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