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防范出口骗税风险 区块链防范出口骗税风险的措施

超果 比特币 2023-02-08 14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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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虚拟货币带来的税收风险

自2009年比特币面世以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资行为及经济活动迅速风靡全球,至今,全球虚拟货币总市值已经突破2万亿美元。从区域上来看,我国是虚拟货币投资的活跃国家,由于传统监管手段的局限性,虚拟货币带来的税收流失风险问题值得深入研究探讨。

全面厘清行业涉税数据。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其中明令禁止交易平台在我国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禁令出台后,一些境内交易平台选择“出海”,以“海外机构”的形式,向国内用户提供相关交易服务,并逐步形成以币安、火币、欧易为龙头的交易所行业。随着近年来虚拟货币市场的火爆,相关平台的交易额迅猛增长,其中头部平台的现货及衍生品24小时总交易额甚至超过万亿元,接近A股市场的单日交易额。2021年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境外交易所此前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的服务,可以视为“法无明文禁止”,但必须按照我国税法,就其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各虚拟货币交易所此前的交易额与收入情况测算,交易所行业总体税收规模相当可观,其余相关行业税收更有待进一步厘清。

建立税收监管整体框架。尽管我国当前对虚拟货币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是从当前情况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易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失,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无法确定。同时,在当前法律框架内,我国对于个人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未禁止,而虚拟货币的交易被定义为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却并未从法律上明确禁止。从税收角度上来看,对于国内企业和居民参与虚拟货币的境内外交易,我国应加强部门协作与国际多边监管合作,重点防范资金违规跨境流出和利用虚拟货币在境内外避税,并将虚拟货币账户纳入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之列。同时,我国应完善相关财产申报登记机制,对持有大量虚拟货币的用户进行实名登记与动态追踪。在罚没收缴、重组并购、破产清算等司法领域,要对虚拟货币的处置方式予以明确,避免国家税款流失。此外,税务部门应当主动与央行、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用于地下经济、走私、洗钱、逃税等非法行为。

推动税收征管技术升级。由于当前虚拟货币普遍使用了加密算法及分布式账户等区块链技术,链上的相关经济活动很难通过传统技术进行追踪监管,这就对税收征管技术的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区块链技术本身具备分布式、加密化、可追溯、不可篡改等特点,这些特征同税收征管的要求是高度契合的,因为税收征管数据本身来源面广,对于辨识真伪、数据分析和保护隐私的要求都比较高。以强化虚拟货币税收征管为契机,全面 探索 区块链技术在税收征管当中的应用,其意义十分深远。可以预见的是,在我国的金税四期工程与智慧税务建设中,关于加密算法、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将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网络金融“区块链,虚拟货币”诈骗传销如何识别防范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利用区块链概念的传销平台已超过上千家。可以说从“曲高和寡”到“泥沙俱下”,这种“新壶装老酒”的网络诈骗传销,经久不衰,引人深思。

归纳总结这些区块链的诈骗无非是这两个惯用手法:

一种是“挂羊头卖狗肉”,以“虚拟币”之名行传销之实。比如Fcoin交易所的FT币,投资者都觉得这种交易分红的模式能维持下去,然而一旦没有新人入场购买,就足以让其崩盘。

另一种是所谓的“出口转内销”。比如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的“维卡币”案中,该组织的传销网站及营销模式皆由保加利亚人组织建立,服务器则设在丹麦。在我国依法取缔ICO并依法关闭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所后,诈骗组织打出“出口转内销”的口号继续行骗。

那我们该如何辨别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传销作为传销的一个分支,必然拥有传销的诸多特点,其中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发展下线,组织者会许诺发展多少人会给多少提成,或是发展几级下线有多少奖励,或者用什么裂变等术语迷惑用户。

1、传销全靠一张嘴,并没有实际开发者。比如著名的传销币维卡币,还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Onecoin。这个币号称是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货币,自2014年问世以来吸引了大批投资者。虽然多次被国家归为传销币打击,但依旧有投资人不离不弃,也许是被深套的无奈吧。我们不能听之任之,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

2、传销的饼画得太大,一定保持着一个怀疑的态度。常见用语是颠覆世界,改变格局,打败银行,财富自由等。梦想是有的,但说的太离谱,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3、还有就是传销者主动制造FOMO(让你害怕错过发生的事情)。向外宣传买了币就能翻百倍翻千倍,

时时刻刻透露着这是屌丝翻身迎娶白富美的机会。早买早暴富,购买了就等着财富自由。

如何辨别是否传销币?记住下面这三点:

1、过分的夸大自己:喜欢冠以全球XX,世界XX等微商类字眼的宣传语项目,就要小心!

2、分等级制度:一般传销喜欢搞分级模式,发展会员,而正规的区块链是没有的。

3、验证你的实名制之类:凡是需要什么群主/工会/上级来验证你的实名制那都是传销。

最后,多去搜索信息、发出质疑、多思考做功课,币圈太杂骗也多,需谨慎!

遭遇区块链传销骗局我们该如何维权?

1、现场谈判维权

很多投资者在发现被骗之后,会联合起来到虚拟币交易所所在地进行现场维权,围攻交易所,施压让其返还相关的损失,这种方式能起一定的作用。许多投资者拿回了部分损失,或多或少的,很少有全部拿回的。那些能拿回的要不是有实力或背景,要不是通过媒体,有的甚至通过找关系,但很多人是没有拿回损失。

2、报警

报警时一般会得到以下几种处理结果:

第一,警方认定此类案件属于正常的投资亏损,不做立案处理;

第二,警方认定他们的资金已经流通至国外,无法受理,只能建议他们打国际官司;

第三,由于之前的合同平台是以公司名义与他们签订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

第四,平台一旦跑路、公司搬空,案件几乎无法推进,只能选择民事诉讼。

维权的路实在是坎坷,还是从源头做好,不给诈骗犯机会!

如何规避在投资区块链时产生的风险?

任何投资的风险和收益都是成正比的,有多大的风险,就会有多大的收益,关键是你敢不敢参与进来。当然,目前的区块链行业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不是因为技术的不稳定,更多的是因为一些贪得无厌的人,黑心作祟,人心难防。

说下我的看法,目前比特币是最火的区块链衍生币了,没有之一,然后还有其他林林总总的山寨币紧随其后。如果说现在你持有一些比特币,但是你又看空比特币,这其实相当于产生了风险,而且你正在面对这个风险,在正常途径上你几乎不能做空比特币来盈利,除非做一些涨跌的期权去对冲一下风险,我在极速新欧里面做过,都是一些短线的期权,长线的期权也不建议大家去做,也很少有平台能做。比特币不像外汇那样双向操作,涨跌都有盈利的机会。看多的时候买币或者持币,看空的时候甩币,持币的时候也只能靠买买期权来对冲,所以风险也相对的高一点。

按照目前比特币的行情,这个位置最多再做一下底,就会上去碰箱体上沿。简单来说,这个区间波动会加大,如果有观望的可以等跌到箱体下沿尝试性买下,一定要设止损,不然被埋了还一脸懵逼。如果嫌比特币太贵的话,建议还是找些期权过下手瘾就好了。

如何加强外贸风险管理

导语: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形成和在中国的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主要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于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于经济形势、市场状况、财务安排、生产运营等诸多方面。

(一)提高出口退税风险管理意识,积极预防管理风险

防范出口退税管理风险,主要是防范出口骗税风险。首要的是提高出口退税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对出口退税风险危害性和加强风险防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发文,要求各级国税部门要重视并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工作,防范出口退税管理风险。并把开展出口退税风险防范、预警分析、核查评估写进了《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各级国税部门要在做好出口退税政策宣传的同时,开展出口退税风险防范教育,使税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出口退税风险的危害性,认真做好出口退税风险防范、预警分析、核查评估。引导出口企业建立风险内控机制,确保政策允许、程序合规、行为合法,杜绝不法行为,向着合法经营、严守税法、健康发展的路子前进。

(二)进一步完善退税政策法规,提升法规层次

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以前零散发布的出口退税法规进行梳理整合,归类形成了《退税政策》、《退税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2016年又进行了修订。近两年,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又增加了一些出口劳务退免税的政策规定。这些法规有许多不全面、不完善之处。有些政策明确度不够,难以操作,在执行时困惑不解。为此,建议从国家层面上进一步整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及管理法规,提升法规层次。国家税务总局应提请全国人大或国务院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方式,制定比较全面、系统、完善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对与退税相关的部门和企业提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有效规范出口退税管理行为。

(三)完善增值税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增值税链条

增值税管理制度是出口退税管理的根基。只有完善增值税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增值税链条,加强增值税征管,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出口退税风险。一是规范增值税优惠制度。取消造成增值税链条断裂的优惠政策,确保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对确需扶持给予增值税减免的,应采用不影响增值税链条完整性的政策措施,如实行先征后返等。二是规范增值税抵扣凭证。统一增值税抵扣凭证,取消农产品收购凭证等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企业只能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彻底解决收购农产品等进项抵扣难以控制和管理的问题,遏制骗取进项税抵扣情况的发生。三是完善增值税及专用发票管理。提高增值税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强化增值税征收管理,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改革出口退税管理机制,防范退税管理风险

改革传统的就单审单、就票审票的管理方式,以计算机自动比对替代人工审核,把工作重点转到出口退税风险防控上来,强化反骗税监测分析工作。一是全面实施计算机自动比对审核。明确出口企业退税申报实行自核自报及其法律责任,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由计算机比对审核出口退税申报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货物运单等相关信息。二是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监控管理体系。建立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团队,优化预警监控运作流程,完善出口退税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快速识别出口退税风险点和监控点,形成总局、省、市、县四级监控网络。三是实行专业化管理。开展出口退税风险应对,对较低风险级别的出口企业,由纳税服务部门督导企业自查和整改;对较高风险级别的出口企业,由退税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通过案头审计、约谈、举证、分析、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退税评估;对高风险的出口企业,交由稽查部门进行检查。

(五)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出口退税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申报的退税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出口与购进业务是否真实来进行审核判断。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后才能判断其业务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而这些信息需要海关、外管、商务、商检、货代、承运等部门提供,也就是说出口退税的管理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助,否则难以完成。为此,应从国家和省级层面上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一是应明确各部门的配合职责。海关提高出口商品查验率,严厉查处空箱闯关、虚假出口、虚假报关、买单做业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准确的为税务部门提供结关信息;外管和银行部门要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收结汇管理,严厉打击并向税务部门通报不正常收结汇行为;商务部门要严密关注外贸出口发展动向,加强出口经营资格管理,并适时向税务部门通报企业备案及出口动向情况;报关行、货代、承运单位及时、真实、准确的向海关、税务部门提供货物装运情况及单证信息;海关、商务、外管等部门在做好对出口企业监管的同时,及时向税务部门通报出口企业注册登记情况。二是应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相关部门之间建立注册登记信息、报关出口信息、货物装运信息、收汇结汇信息、信用等级信息、违规查处信息的定期交换机制。三是应建立规范的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分析相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六)深化征退一体化管理,推行“四位一体”的互动管理机制

市、县(区)国税局应通过完善并坚持退税审核、预警分析、核查评估、函调管理和征税与退税管理、分析评估、稽查相结合的出口退税“四位一体”的互动管理机制,堵塞出口货物税收管理漏洞,严厉打击偷骗税不法行为。征收、管理、退税、稽查等部门要通过及时互通信息,衔接征退税管理,使退税预警分析、评估与检查制度化、经常化。退税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和退税审核、预警分析及评估中发现的疑点或偷骗税嫌疑与线索,要及时通报给管理部门由其进行调查核实或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稽查部门在接到征管和退税管理部门提请检查的要求和移交的`案件时,要迅速安排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向主管局和退税管理部门反馈,以便相互协调改进。

(七)建立科学严密的信息监控网络,完善出口退税预警分析系统

由于全国各地税务部门之间以及与出口退税业务有关的海关、外汇管理、银行、商务、货物运输等各部门之间,没有实现计算机联网,因而还无法充分运用税务部门征退税、海关查验结关、外管收汇、银行结汇、承运装货、商检验货等信息来对货物出口的真实性和退税情况进行综合监控,以致有的企业利用假出口货物报关单、假出口货物专用税票、虚假备案单证和个别税务部门的虚假复函来骗取出口退税。就国税部门而言,目前使用的税收征退税管理系统有金税三期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稽核协查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系统、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这些系统既有不完善之处,又没有进行有效整合应用。为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大连龙图公司开发了“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系统”,该系统从运用的情况看,还不太理想,既未能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货物函调系统、防伪税控稽核协查系统进行全面顺畅的对接,又没能实现重点突出、疑点准确、分析确切的预警分析,而且可操作性、实用性不佳。

为此,建议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实行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商检、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出口退税电子执法管理系统,实现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结关信息、货运信息、收结汇信息、专用发票开具与认证稽核信息、专用税票信息、征退税信息),适时准确互换信息。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通过整合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出口退税信息传输系统、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系统,与外部相关部门联网,信息共享,构建高度统一、功能强大相互融通的税收管理信息平台,打破地区、部门和各信息管理系统间信息不融通、征退税信息不畅的状况,实施征、退税和外部信息的自动比对、提示和在全国范围内共享,促进日常监控管理,有效防范出口货物税收管理风险。

出口骗税的成因与对策

骗取出口退税类型的多样性和成因的复杂性区块链防范出口骗税风险,决定了当前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应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出口退税管理机制和外贸出口管理制度。

    区块链防范出口骗税风险我国自1985年开始全面实施出口退税制度以来,出口退税在促进我国商品出口和对外贸易发展,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以来,国家多次调高出口退税率,出口商品的平均退税率从10.9%提高到14.7%。近年来,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不法分子利用政策和管理漏洞骗取出口退税的方式更专业、隐蔽、智能。

    出口骗税的类型及特征

    从近年查处的主要骗税案件分析,出口骗税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区块链防范出口骗税风险

    一是跨地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分子流窜全国各地,与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相互勾结,以低廉的开票价格直接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骗税企业,形成供货企业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骗税企业以此形成用作申报出口退税的发票电子信息。

    二是虚增进项税额或隐瞒销项税额。出口企业通过虚假进货、虚构自产货物等形式,故意取得虚开的进项发票或收购凭证,虚增进项税额;或是隐瞒内销货物的销售收入,减少当期内销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使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进而形成骗取出口退税的“资源”。

    三是虚构出口业务。出口企业把纯内销业务操作为内销和出口混合业务,利用海关提高出口贸易便利化,出口货物查验率低的特点,通过假报出口或借货出口的方式,采取以次充好、低价高报、以少充多、虚增数量等手法,虚构出口业务。

    四是大量的买单业务。出口企业采用买单业务经营模式,几乎不参与相关业务活动,由骗税分子在幕后操纵,一手包办几乎所有的手续,既提供虚假货源,又介绍假冒外商客户,形成申报出口退税的合法单据,但没有真实出口业务的欺骗行为。

    五是虚假报关出口。骗税分子往往采取虚抬出口价格,把低退税率商品、不予退税的商品改变成以此为原料的制成品,虚报为高退税率商品或以制成品名义申报出口等手段,非法获取虚报出口货物的退税单证电子信息。

    六是虚假货运和报关代理。报关行、货代公司以正当业务为幌子,将其掌握的大量真实货物单证信息层层转卖给骗税分子,制造各种虚假退税备案单证,对付税务机关的检查。

    出口骗税的成因

    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经济利益驱使的主观原因,也有增值税制度不健全、出口退税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

    一是增值税税制尚不完善。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增值税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但为了使增值税改革平稳运行,在目前的增值税政策中存在大量的减免税政策,简易征收、差额征税、税率档次过多等不符合增值税税制原则的问题仍普遍存在,使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某些环节上中断;多种抵扣凭证并存,给虚开发票骗税留下了隐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劳务时,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形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漏洞。

    二是出口退税管理机制不健全。出口退税管理方式和手段不能适应出口退税工作要求。出口退税审核管理模式与外贸出口不适应。目前出口退税审核主要通过出口退税的审核系统,依托计算机完成各项审核环节。出口退税的管理人员对出口企业的经营状况、外贸出口的运行机制、出口货物或劳务所经过的各项必要流程等不能做到心中有数,无法从高站位、多角度运用出口税收政策做好对出口经济的服务和管理,出口税收政策效应发挥不明显。出口企业征、退税管理脱节,征、退税管理之间缺乏有效信息传递,客观上难以对跨省供货企业进行有效核查;出口骗税风险监控机制尚不健全。

    防范出口骗税风险的对策

    骗取出口退税类型的多样性和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当前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增强出口骗税风险意识。防范出口骗税行为的发生,首先要强化出口骗税风险意识,引导出口企业建立风险内控机制,确保政策允许、程序合规,提高出口企业自身防范风险能力。其次要树立外贸科学发展观,应弱化外贸出口指标考核,摒弃高度依赖国际市场的出口发展模式,重视调结构、扩内需,培育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完善增值税制度。增值税制度是出口退税制度的根基。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税收征管,构建完整的增值税链条,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出口骗税风险。一是规范增值税优惠制度。取消造成增值税链条断裂的优惠政策,确保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对确需扶持给予增值税减免的,应采用不影响增值税链条完整性的政策措施,如实行先征后返等。二是规范增值税抵扣凭证。统一增值税抵扣凭证,取消农产品收购凭证等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企业只能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彻底解决收购农产品等进项抵扣难以控制和管理的问题,遏制骗取进项扣税情况的发生。三是完善增值税管理。提高增值税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强化增值税征收管理,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逐步将小规模纳税人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四是加强出口商品征、退税衔接。整合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构建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信息平台,打破地区之间征、退税信息沟通不畅的局面,实现征、退税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共享。

    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机制。在以计算机自动比对替代人工审核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到出口骗税风险防控上来,强化反骗税监测分析工作。一是完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疑点设置。科学精准设置审核疑点。疑点的设置要简而明,审核人员通过疑点的处置,切实能够起到防范骗税、规范管理的作用。二是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监控管理体系。建立出口骗税风险管理团队,优化预警监控运作流程,完善出口退税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快速识别出口骗税风险点和监控点,形成总局、市、区(县)三级监控网络。预警监控管理体系应以预防为主,通过风险防控,形成打击骗税的高压态势。三是实行专业化管理。加强出口骗税风险应对工作与其他部门的有效衔接。对较低风险级别的出口企业,由纳税服务部门督导企业自查和整改;对较高风险级别的出口企业,由退税部门进行案头审计、约谈、举证、实地核查等退税评估;对高风险的出口企业,由稽查部门进行检查。

    完善外贸出口管理制度。外贸主体形式的多元化加大了甄别外贸出口中假为出口、实为骗税的难度,需要完善外贸出口制度。一是实行外贸出口代理制,大力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现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税管理办法,本着扶持、促进、管理的逻辑顺序,适当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税的管理要求,推进这一外贸新业态的长足发展。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可以避免出口货物在国内多环节流转,堵塞出口退税管理漏洞。二是稳妥推行市场采购出口贸易方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不退税政策,可以从制度上杜绝征税不足、退税过头以及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发生。

    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针对目前涉嫌出口骗税案件难以查实、难以取证、难以定性的问题,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细化惩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文,做到有法可依。

    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税务、海关、外汇管理、商务、公安等部门应积极沟通协调、拓宽合作途径、探索协作方法,健全和加强出口骗税风险防范协调机制。一是要明确各部门职责。海关提高海关查验率,严厉查处借货出口、虚假出口、虚假报关等违法行为;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外汇管理,严厉打击不正常收汇行为;商务部门关注外贸出口发展动向,加强企业的出口经营资格管理;公安机关充实经侦力量,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二是要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征退税信息、出口信息、结汇收汇信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进出口资格审批信息、涉税违规企业查处信息的定期交换机制。

    (作者:李金江 王树宝 周光磊 孙文胜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区块链是如何防止储存诈骗行为的

数据造假、数据不可信等问题的存在,给金融监管及风控等众多应用场景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也正成为阻碍数据大规模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一大障碍。数据的真实可信问题长期影响着社会的各个领域,在更依赖数据的人工智能时代,这一影响将更为凸显。

数据造假可能发生在任一环节。其中,在数据存储期间造假往往更加简单:因为在现有数据存储技术下,数据的所有者、管理人员或受托存储方均有能力单方对数据进行任意的篡改或删除。

既然数据不可信的一个重要原因归咎于单方可以擅自篡改和删除数据,那么如何避免这一问题自然也得到了业界大量的关注。区块链和去中心化存储技术的诞生,对数据篡改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也在市场上取得了初步验证。

许多企业开始尝试采用区块链存储数据,例如在货物追溯等场景。其做法往往是将重要数据直接写入区块中。这一简单粗暴的做法确实解决了数据防删改需求、继而满足了部分数据的可信分享,但却存在较多问题:

首先是无法存储海量数据:区块内不适合存储包括多媒体数据等在内的大数据,否则区块大小难以控制,使区块链的可扩展性变差。这就导致业务中必须对原生数据进行筛选取舍,仅选取少量必要数据存入区块,但这将降低可信数据的丰富程度。

其次是数据存取效率低:首先,由于打包过程的存在,区块链数据存储一般不用于高速的数据写入。其次,由于遍历式的数据读取方法,区块链无法支持快速索引、更无法支持SQL。

再次是数据维护效率低:区块链因其顺序引用的特点,不支持对个别历史数据的删除和修改(除非对全链重新生成,但这是区块链不应鼓励的行为)。这里需注意:“杜绝单方的私自篡改”和“完全不能删改”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前者是一种确保互信的技术手段,但后者可能属于一种必要功能点的丧失。

最后是有数据丢失风险:这一风险单指采用中本聪共识最长链原则的PoW区块链系统。在这类区块链中,当出现链分叉时,最长(或最重)的链分支会被保留,其他分支会被抛弃,这就使区块内的数据实际上永远存在被“颠覆”、被丢弃的风险。而自私挖矿等攻击行为的存在,会加剧这一风险。这在数据存储应用中是无法接受的。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直接采用传统区块链进行数据存储显然无法满足大量实践性场景中对可信数据存储的需求。这一问题也因而引发了大量的探讨,例如“什么数据应该在链上存储、什么数据应该在链下存储”。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区块链自身存储效率及能力受限所致的。毕竟在数据库时代,我们从来不会谈论“什么数据应该存放在数据库之外”这样的问题。

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产品,为解决上述的区块链数据存储效率低下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实践,例如:

星际文件系统IPFS, R3的Corda,腾讯TrustSQL等。然而这些产品在数据可信存储方面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具体而言:

IPFS对数据内容生成哈希摘要,并在多个节点间进行分布式存储,单个保有者不掌握完整数据,一定程度保护了数据隐私。但IPFS只能做到修改可知(因哈希值会因内容改变而变化),并且没有访问控制等数据安全措施,整体而言仍难以满足企业级服务需求。

Corda是面向金融交易隐私需求量身定做的存储产品,重点关注数据存储的隐私性。为此,Corda没有全局账本,并需要见证人的存在,是一种隐私但并不足够安全可信的数据存储方案。

TrustSQL与国内其它同类产品采用了一种简单直观的设计思路,也是目前国内最为常见的做法,即:先将数据存入数据库(或IPFS),再将操作记录、数据哈希等存于链上。相对于TrustSQL而言,一些类似产品如众享比特的ChainSQL等进一步提升了对SQL的支持度。该类产品满足了数据“可审计”、“监管透明”的需求,但缺点是依然无法杜绝对数据本身的删改行为,只是能做到“删改可知”;此外,对关键数据的保全需要依赖参与节点的全副本存储,存储成本略高。并且在数据隐私性方面的设计仍显不足。

针对上述产品中存在的不足,物缘科技通过原创技术创新,探索出一条不同的道路,并推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ImSQL”,旨在提供一种可真正确保数据不被私自篡改或删除的可信存储产品。

ImSQL(Immutable SQL Database)是基于区块链和分布式存储技术上的一种新型可信数据存储解决方案,并完美解决了“防止私自删改”、“保护数据隐私”、“降低存储成本”等核心问题,为大数据时代的可信存储与数据分享提供了可靠的技术路径。

相比现有产品,ImSQL具有以下几点突出优势:

1. 彻底杜绝单方对数据的私自篡改和删除。通过在存和取两个环节进行多方校验并在存储过程中杜绝篡改删除,全方位保障数据的真实可信性,使应用中的参与方能够互信、放心地采纳它方数据,使数据能够支撑精准追溯、追责。

2. 杜绝单点失败。多方共用数据的同时也共同维护数据,数据不只存于一方,从根本上实现分布式数据的可信共享池,既避免了单点失败风险,也提升了数据分享效率。

3. 碎片化存储,满足数据隐私需求,使任何一方无法掌握完整数据,从而解决了传统云计算的中心化存储、或区块链全副本存储均存在的数据隐私问题。除了数据所有方,其他任何存储托管者都无法获得完整数据。

4. 优异的数据存取性能:ImSQL单节点可达3000 TPS的写入速度和10000 QPS的读取速度。此外,ImSQL还具有:支持SQL语言,可水平扩展等优点,存取性能和使用体验优异,并可充分利用集qun扩展使上述指标进一步达到数倍增长。

5. 满足多媒体等大数据的高效存取需求,支持高效存取、高效索引、高效扩展,真正胜任大数据业务场景,可以对视频等数据实现既可信又高效的存储,从而给视频监控等场景提供前所未有的可信保全体验。

6. 采用分片式设计,极大降低了每个存储参与方的存储压力和成本,使更多参与方有机会加入和参与到数据可信共享的生态中。

7. 分布式架构,兼容轻节点,鼓励更多节点参与。不存在超能节点,参与存储的节点地位相同,更好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抗毁性。此外,如果节点选择运行在轻副本模式,可只存储部分数据,使自身存储压力极大降低,义务虽然减轻但权力可不受任何影响。

ImSQL兼顾了海量存储、快速索引、水平扩展等数据库属性,也兼顾了数据即存即固化的区块链特征,在众多关注数据可信存储与分享的领域中,有望带来前所未有的使用体验和便利,例如:实现供应链中各方数据的互通与互信、实现政府或大企业各部门间数据的互联互通、支撑可信追溯相关海量数据的存储等。

以政府大数据建设为例。在政府众多不同部门和实体间实现高效的数据互联互通一直是个难题。现行做法往往需要建立独立的大数据部门,构建独立数据存储体系,从不同实体拉取相关数据后解析、重构,再实现可视化。这往往会带来较大的前期开销,既包含人、财、物等多种显性开销,也暗含人员编制、权责利益、时间成本、部门墙等隐性开销。同时,独立大数据部门的存在也隐含了需要一个可信第三方背书乃至承担责任的考虑。如果在这一场景下采用ImSQL作为数据互通的底层基础平台,就可以更为高效的完成这一任务,具体体现在:

无须依赖第三方实体背书:不同实体间数据可直接写入ImSQL,写入即保全,数据无法再被任一单方私自篡改和删除,保证其他实体在任何时间取用数据时的可用性、一致性和可信性;

无须建立和维护额外的数据存储系统:数据由所有参与实体共同存储和维护,天然共享、打通,不降低使用效率的同时减少了系统实施和维护成本。同时,ImSQL的数据碎片化存储技术,在实现数据共享的同时也能兼顾隐私保护,即,所有实体存储的数据可以是不完整的片段,只有那些具备访问权的实体才掌握对片段数据进行查找、组合并解释的钥匙。

综上,作为一种可信的、防数据篡改的数据存储技术,ImSQL完全继承了区块链数据保全的优势,又突破了区块链在效率方面的弱点,为用户提供了和数据库同样高效的数据存取体验。ImSQL是区块链和数据库技术相结合而产生的新品类,更是实现可信数据存储的不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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